发布时间:09/28/2007
上海房产企业捂盘惜售可能被取消资质
上海房产企业捂盘惜售可能被取消资质
炒号、人为组织排队、内部订购,或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拒不开盘、拒绝对外销售的,或以畸高价格挂牌,并在一年内销售率不到5%的,此类开发商屡试不爽的伎俩在上海将被认定为捂盘惜售、囤积房源的不良行为。有关部门可按整治规定,给予当事开发企业降级或取消资质的处理。
日前,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、建设交通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印发上海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的通知》明确,对已达到预售标准的商品房项目不申请预售、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开盘,对本区域商品住房项目供应造成影响的,相关部门可向当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《行政告知书》,敦促其按照规定对外销售。如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仍拒不开盘和拒绝对外销售的,将被认定为捂盘惜售、囤积房源的不良行为。对于以超出周边楼盘数倍的畸高价格挂牌,并在一年内销售率不到5%的,也将被认定为以畸高价格挂牌方式捂盘惜售。
对此,相关部门将按照专项整治规定,在该企业的信用档案中记录其不良行为,并可按规定给予降级或取消资质的处理。
同时,对新开住宅楼盘,上海市房地部门还将派员监督现场销售秩序,加强对炒号、人为组织排队、内部订购等违规情况的监测,并接受市民的咨询和投诉。